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2019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三公”經(jīng)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jīng)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一)項目支出績效自評/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報告(表)
(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法規(guī),承擔轄區(qū)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的挖掘、搶救、研究、保護和整理以及傳承、弘揚、展示、宣傳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推薦申報工作;負責對非物質類文化遺產從業(yè)人員的指導和業(yè)務培訓;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性記錄及數(shù)據(jù)庫建設工作。
(二)2019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充分發(fā)揮民族傳統(tǒng)節(jié)日的非遺傳承活動平臺,開展傳承人及骨干培訓、技藝展示,活躍農村傳統(tǒng)文化活動。
2.加大挖掘、搜集、整理工作,為非遺數(shù)據(jù)庫建設打下良好的基礎。
3.建立傳習所,為傳承人提供傳習活動場所。
4.開展第五批市級、州級非遺項目及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申報推薦工作,健全各級非遺名錄體系。
5.開展2019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系列宣傳活動,提高民眾的非遺保護意識。
6.全力完成2019彝族火把節(jié)相關工作任務并取得較好成績。一是組織開展“彝歌聲聲”萬人左腳舞狂歡活動。二是做好“非遺”動態(tài)展示活動。三是籌辦好“2019年紫溪山(板凳山)火把節(jié)”活動。
7.做好國慶70周年絲路云裳·萬人民族賽裝文化活動暨千人同繡70米“神州錦繡”刺繡長卷收針儀式系列活動。
8.做好2019年度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9.創(chuàng)新非遺宣傳模式,促進非遺保護傳承。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2019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0個,其他事業(yè)單位1個。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2019年末實有人員編制4人。其中:行政編制0人(含行政工勤編制0人),事業(yè)編制4人(含參公管理事業(yè)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0人(含行政工勤人員0人),事業(yè)人員4人(含參公管理事業(yè)人員0人),其他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0人。實有車輛編制0輛,在編實有車輛0輛。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計68.7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8.72萬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yè)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經(jīng)營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與上年數(shù)99.32萬元對比減少30.6萬元,下降30.81%,主要原因是2019年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減少,非遺傳承人工作經(jīng)費減少,相應財政補助減少。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計68.7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5.52萬元,占總支出的80.79%;項目支出13.2萬元,占總支出的19.21%;上繳上級支出、經(jīng)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萬元,占總支出的0%。基本支出與上年55.80萬元對比減少0.28萬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2019年壓縮辦公經(jīng)費開支,支出減少。項目支出與上年43.52萬元對比減少30.32萬元,下降69.67%,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減少,非遺傳承人工作經(jīng)費減少,項目支出減少。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55.52萬元。與上年55.80萬元對比基本支出減少0.28萬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2019年壓縮辦公經(jīng)費開支,支出減少。包括基本工資15.02萬元、津貼補貼6.84萬元、獎金6.60萬元、績效工資10.66萬元、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5.45萬元、職業(yè)年金繳費1.20萬元、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2.92萬元、公務員醫(yī)療補助支出1.22萬元、其他社會保險繳費0.33萬元、住房公積金3.21萬元,共占基本支出的96.27%;辦公費0.16萬元、水費0.0085萬元、電費0.13萬元、郵電費0.12萬元、差旅費0.03萬元、維修(護)費0.12萬元、工會經(jīng)費0.61萬元、資本性支出信息網(wǎng)絡及軟件購置更新0.9萬元等日常公用經(jīng)費2.07萬元,占基本支出的3.73%。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用于專項業(yè)務工作的經(jīng)費支出13.2萬元。包括辦公費2.83萬元、租賃費0.2萬元、勞務費6.9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3.2萬元。與上年43.52萬元對比項目支出減少30.32萬元,下降69.67%,主要原因是2019年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減少,非遺傳承人工作經(jīng)費減少,項目支出減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8.7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數(shù)99.32萬元對比減少30.6萬元,減少30.81%,主要原因是2019年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減少,非遺傳承人工作經(jīng)費減少,相應財政補助資金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54.7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9.64%。主要用于文化類支出54.73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6.6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67%。主要用于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繳費5.45萬元,職業(yè)年金繳費1.20萬元;
3.衛(wèi)生健康(類)支出4.1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01%。主要用于機關事業(yè)單位醫(yī)療保險繳費2.92萬元,用于公務員醫(yī)療補助1.21萬元;
4.住房保障(類)支出3.21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4.67%。主要用于繳交職工住房公積金3.21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數(shù)等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在預算安排中對“三公經(jīng)費”實行壓縮。同時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把嚴格控制“三公經(jīng)費”作為一項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三公經(jīng)費”的管理,明確職責,完善制度,落實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數(shù)與2018年0萬元相比無增減變化。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占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0萬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主要用于(相關工作范圍)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0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情況
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2019年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0萬元,與上年對比持平,主要原因我單位為事業(yè)單位,無機關運行經(jīng)費。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資產總額25.59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4.24萬元,固定資產10.49萬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萬元,在建工程0萬元,無形資產0.86萬元,其他資產10.49萬元(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20.18萬元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5.41萬元,其中:流動資產增加6.97萬元,固定資產減少2.42萬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增加0萬元,在建工程增加0萬元,無形資產增加0.86萬元,其他資產增加0萬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萬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萬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萬元,實現(xiàn)資產處置收入0萬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賬面原值0萬元,實現(xiàn)資產使用收入0萬元。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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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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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行次 |
資產總額 |
流動資產 |
固定資產 |
對外投資/有價證券 |
在建工程 |
無形資產 |
其他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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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房屋構筑物 |
車輛 |
單價200萬以上大型設備 |
其他固定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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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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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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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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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 |
25.59 |
14.24 |
10.49 |
0 |
0 |
0 |
10.49 |
0 |
0 |
0.8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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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1.資產總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有價證券+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其他資產 2.固定資產=房屋構筑物+車輛+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其他固定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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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9年度,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部門績效自評情況表詳見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無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jīng)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jīng)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jīng)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jīng)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jīng)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四)“三公”經(jīng)費決算數(shù):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shù)(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文化:反映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設施、藝術表演團體及文化藝術活動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創(chuàng)作與保護:反應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各個方面的確認、立檔、研究、保存、保護、宣傳(可以通過正規(guī)和非正規(guī)的教育)、弘揚傳承和振興等工作支出。
4.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經(jīng)費:反應直接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使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夠沿襲的個人或群體(團體),的各種補貼。
楚雄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