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為貫徹落實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楚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的通知》(楚市政辦通〔2019〕37號)文件,統(tǒng)籌兼顧、突出重點,加強政策解讀和政務輿情回應,推進自然資源決策和執(zhí)行公開,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完善政務公開制度規(guī)范,努力提升政務公開的質量和實效,不斷提升部門公信力,切實增強人民群眾滿意度。楚雄市自然資源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結合工作實際,現(xiàn)將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要點落實情況
1.健全公開機制
(1)嚴格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修訂完善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及信息公開指南,明確責任分工、公開范圍、負面清單及公開程序。嚴格執(zhí)行信息發(fā)布審查制度,同時,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完善工作機制,強化要件審查和辦理流程管理,增強答復內容的針對性和規(guī)范性,確保辦件依法合規(guī)。
(2)貫徹落實新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學習貫徹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做好新條例的普法宣傳。對標省自然資源廳和州自然資源局主動公開目錄,梳理更新本單位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并于單位門戶網(wǎng)站公開。
2.重點公開內容
(1)城鄉(xiāng)規(guī)劃信息。在門戶網(wǎng)站開設專欄,系統(tǒng)梳理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批復情況,將現(xiàn)行有效的批復文件及時公開,定期發(fā)布項目修建性詳細規(guī)劃等工作動態(tài)。截至12月31日,共發(fā)布本欄目信息41條。
(2)國土礦業(yè)權及產(chǎn)權。認真做好礦業(yè)權審批結果公開、礦業(yè)權轉讓公示工作及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截至12月31日,共發(fā)布本欄目信息11條。
(3)不動產(chǎn)登記信息。圍繞“放管服”改革新任務新舉措,著力推進不動產(chǎn)登記、“互聯(lián)網(wǎng)+監(jiān)督”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工作,助力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推動線下線上功能互補、融合發(fā)展,統(tǒng)籌服務資源,統(tǒng)一辦事標準,理順工作機制,強化工作協(xié)調,群眾和企業(yè)必須到現(xiàn)場辦理的事項力爭“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截至12月31日,共發(fā)布本欄目信息323條。
(4)自然資源交易信息。依法做好涉及自然資源領域的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的公開工作,推動實現(xiàn)自然資源領域公開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截至12月31日,共發(fā)布本欄目信息34條。
(5)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除公開建議提案年度總體辦理情況外,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以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辦理復文,要依法、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截至12月31日,共發(fā)布本欄目信息4條。
(6)依法公開本機關的“三定”規(guī)定等信息,及時制定更新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根據(jù)機構改革后的職責調整變化情況,及時修改發(fā)布信息公開指南、機構設置及領導分工等信息。
(7)嚴格按照職能責任、辦理程序和時限要求,認真做好12345政府熱線、書記市長信箱等網(wǎng)民留言辦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共高質量辦理書記信箱網(wǎng)民留言5件、市長信箱網(wǎng)民留言23件、12345政府熱線28件。
(二)主要措施
1.主動公開重大政策及事項。加強對規(guī)范性文件公開的審查,確保應公開盡公開。結合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及時公開調整后的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結果網(wǎng)上公開工作,對涉及公共利益、社會廣泛關注的建議提案,原則上都要公開答復全文,及時回應關切、接受群眾監(jiān)督。
2.積極做好互動回應工作。切實增強輿情風險防控意識,加強信息發(fā)布歸口管理,做好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領域社會關注度高的工作信息發(fā)布和互動回應工作。對重要輿情、媒體關注事項等熱點問題,認真研判處置,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處置結果等,確保輿情態(tài)勢總體平穩(wěn)。
3.充分發(fā)揮門戶網(wǎng)站作用。嚴格落實門戶網(wǎng)站作為信息發(fā)布第一平臺的要求,切實增強信息發(fā)布、政策解讀、互動回應、輿論引導等功能,凡屬主動公開范圍的信息,均應在門戶網(wǎng)站進行及時公開。同時,安排專人管理門戶網(wǎng)站書記、市長信箱,確保不遺漏收信并及時進行辦理。
4.加強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本單位績效考核,對政務公開工作落實好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通報表揚;對政務公開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guī)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事項,并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guī)嚴肅追究責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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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shù)量 |
本年新公開數(shù)量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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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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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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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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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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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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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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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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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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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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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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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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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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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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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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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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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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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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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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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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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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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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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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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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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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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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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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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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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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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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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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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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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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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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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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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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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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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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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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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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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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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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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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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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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政務公開的社會認知度不夠高,對政務公開的宣傳工作還不夠到位,群眾對政務公開的了解和認知還不夠全面深入。政務公開的信息量還不夠大,覆蓋面還不夠廣,還沒有滿足社會和公眾多方面的需求。政務公開工作發(fā)展還不夠均衡。有的科室對政務公開工作認識還不高,有的把政務公開當成簡單的事務公開,把信息公開當成簡單的消息公開,有的在政務公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方面還有一定差距,部分工作人員綜合素質不夠高。實際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員在政策把握和工作技能等方面難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不能做到駕輕就熟、得心應手。這些問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加以克服和盡快解決。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加強組織領導。政務公開工作作為一項長期性工作,市自然資源局分管領導對此高度重視,要求政務公開工作由辦公室主抓,除1名專職人員負責政務公開工作外,還設置政務公開崗位的B崗,真正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不脫節(jié),及時補位,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序開展。
(二)推進內容規(guī)范化。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的各項內容,在規(guī)范上狠下功夫。嚴格按照相關制度、措施,確保政務公開工作經(jīng)常化、制度化,規(guī)范公開內容、形式、格式。
(三)明確部門職責。及時對政務公開專欄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細致梳理,提出具體整改措施,由辦公室落實,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力求在規(guī)定時限內整改落實到位。同時,辦公室將對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察。
(四)強化督促協(xié)調。通過電話、微信群、QQ交流群等多種方式,與市政府信息中心溝通對接,同時加強對內設部門信息公開內容把關和審核。對部分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內容,采取流程化申報,通過強化督促協(xié)調,對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發(fā)布不及時、不規(guī)范現(xiàn)象,進行及時整改,不斷提高規(guī)范度。使得信息發(fā)布更加及時、全面、規(guī)范,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細化,以公眾需求為導向,以社會滿意為目標,全面推進政務公開,進一步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提高政務公開實效,營造更優(yōu)政務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