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jīng)過】
11月2日上午,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有人報警稱自己的車輛被套牌,兩輛車在同一個小區(qū)“相遇”了。民警接報后立即組織人員到達現(xiàn)場,對車輛進行分析研判。民警發(fā)現(xiàn),兩輛不同品牌型號的白色轎車,號牌居然是同一個。在核對車輛信息后發(fā)現(xiàn),其中一輛造了假。車主給出的理由竟然是為了方便進出小區(qū),便冒用了他人車輛號牌。

目前,交警已依法扣留該涉嫌套牌車輛,案件正在進一步調(diào)查辦理中。下一步,楚雄市公安交警部門將開展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緝查工作,規(guī)范轄區(qū)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溫馨提醒】
套牌車又叫“克隆車”,簡稱“套牌”。套牌就是貼標簽,已被國家堅決禁止。《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 規(guī)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這種套牌這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千萬不要嘗試。遵守交通法規(guī),安全駕駛才是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