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宮鳴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 二、免去賀湘君(女)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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